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7條。
二、甄選職務: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
三、職務內容:
辦理社政主管機關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之轉介個案服務事項。
家庭教育資源整合與開發。
社政、教育與公私部門業務橫向聯繫。
推展家庭教育相關業務。
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大觀國中內)
五、學 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學士以上學位)。
六、徵才條件:
須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積極進取。
須具備資訊能力、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word、excel、powerpoint)。
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七、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
齊者恕不受理)。
意者請備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檔)逕寄「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楊小姐收」。(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
八、甄試: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正取1名,
視情況備取1-2名。
九、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進用手續。
十、備註:
本案為教育部109年專案補助,月薪38,906元,進用期程為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定期契約,一年一聘,倘若教育部補助終止,屆時應無條件離職。
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2)22724881 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