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1110613)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公告表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約僱人員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如為職務代理人請註明)

暫僱人員

名額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進用期間

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資格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 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 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課程、科畢業。

4.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3年以上年資者。

工作項目

辦理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業務

薪資標準(請註明月支報酬)

  1. 每月薪資296報酬薪點核算;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核算。
  2. 自每年1月1日起任滿1年者,次年度得依年資及考績晉升1薪級(增加16薪點),薪資以薪點乘上薪點之折合率計算之,每1薪點折合新臺幣129.7元,最高可至376俸點。

公告期間

自簽核之次日起公告5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請註明須檢具資料、機關地址、報名方式、報名期限、聯絡人、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1. 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布告欄-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葉建崙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2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 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