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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社會工作實習計畫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學校社會工作實習計畫」1份,請轉知貴校相關社會工作科系學生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協助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所學生整合相關理論與實務經驗,並增進其對於本市學校社會工作實施之瞭解,特辦理本業務。
二、 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放學校社會工作實習學校如下:
   (一)明志國中。
   (二)五股國中。
   (三)深坑國小。
   (四)麗林國小。
三、 申請資料請於105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東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22155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201號),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社會工作實習申請。
四、 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許悌蓉學校社工師督導,電話:(02)2695-1673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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